1、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条例》全文共 5 章 50 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要求,强化医疗保障服务。二是明确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携悔药机构、参保人等基金使用相关主体职责,规范基金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3、【法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简搏此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在医保法治化道路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改变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状况,有力提升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能力,为促进基金安全有效使用提供坚实的法制基础。
1、药店医保结算管理制度是确保药店在医保结算过程中规范操作、保障患者权益的重要制度。该制度对药店在医保结算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患者身份核实、药品审核、费用结算等,以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2、法律分析:药店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对所属各定点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3、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 ①非处方药调配应当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掌握配药量, ②参保人员选购非处方药时,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
4、为了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1、此外,公费医疗和其他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还覆盖了一亿多的城镇人口,中国政府正在将这些人口逐步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
2、法律分析: 严格执行“收支” 两条线管理, 禁止“坐收、 坐支”,支出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出票据。 认真编制年度基金收支预算, 落实责任目标管理。 建立参保单位缴费台帐, 日清月结, 数据准确, 及时与参保单位局长, 做到基金征缴心中有数。
3、法律客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的要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包括六个部分:一是建立合理负担的共同缴费机制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体现国家社会保险的强制特征和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4、医保财务管理是指对医疗保险财务资金进行管理、监督、统计和部署,确保医疗保险财务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公正、高效,保障参保人享受合理的医疗保健服务和权益。医保财务管理的重点在于规范资金使用、控制保险赔付风险、提高用药、用材管理水平和促进医疗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1、法律分析:医保信息系统由院信息科统一管理,遵照网络管理制度统一使用。专人负责对对医保信息系统的安装、维护及管理。医保系统操作人员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访问数据,不得对医保系统数据库信息(包括中心数据库、本地数据库)进行修改或删除。不得将医保信息资料外传。
2、第二,没有正确的认识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存在的意义。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现今很多医院的负责人都没有正确的看到统计工作意意义,一些人觉得统计不就是将数据汇聚到一起这么简单的事情,它的存在对于单位的发展来讲是可有可无的,不会产生经济效益,很显然这种认知是错误的。
3、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政府承办,并借助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制实施并组织管理。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5、协助村民委员会积极宣传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严格执行新农合各项政策规定,热心为广大参合农民服务。负责村级卫生监督。完成疫情、出生及死亡情况等卫生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完成上级卫生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附件2:乡村医生行为规范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
XX医院医疗价格管理制度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医院价格收费,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医院主要负责人对本院医药价格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成立医院物价监督领导小组,由院长负总责,并下设医院物价管理办公室。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具体做法 (一)建立院科两级物价收费组织管理体系 成立物价收费管理领导小组 院长任组长,院相关科室如经济管理科、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院办、信息科、设备科、监察室等职能科室领导为成员。物价收费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院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价格管理责任制度,主管院长负总责,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要对本单位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把关,各司其职,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与医院签订依法收费责任书。